单位车注册登记手续:
新车注册登记资料:对于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简称公告)的机动车可以办理注册登记,个人和单位持以下资料到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领取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单位车辆持下列有效资料:
1、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来历凭证:
(1)购买的车辆:销售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车辆:销售 发票、《调解书》、《裁定书》
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所有权转移的车辆:销售发票、《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车辆:销售发票、继承、赠予、 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
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的车辆:销售发票、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车辆:销售发票、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或监管地海关出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辽宁省政府采购车辆统一购置单(仅限于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其他单位不必办理。地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6、填写或打印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车主可从网上直接填写打印,也可打印空白表格,
手工填写,填写时只准采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
《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下载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下载
注:打印表格时请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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