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手续:
已办理转出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结转出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过户 、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 《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 机动车档案; (四) 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 领(销)牌照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