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的、外国(地区)人员换领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换领人须持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护照、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1年
以上的居留证件、《汽车驾驶执照证明》,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审
验换证资料;
2、上述资料齐全审核合格者,持领取的或网上下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主可从网
上直接填写打印,也可打印空白表格,手工填写,填写时只准采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到
指定的地点交费后接受身体检查;
3、身体检查合格者,持上述所有资料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办理复考前手续;
4、换领人持《驾驶员考试通知单》,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办理预约考试;
5、经考试合格者,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样表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下载
注:打印表格时请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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