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换领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换领人须持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
证、《汽车驾驶执照证明》,到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审验换证资
料;
2、上述资料齐全审核合格者,持领取的或网上下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指定的地点
交费后接受身体检查;
3、身体检查合格者,持上述所有资料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办理复考前手续;
4、换领人持《驾驶员考试通知单》,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办理预约考试;
5、经考试合格者,到沈阳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业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样表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下载
注:打印表格时请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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